《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服务内容:
协助企业根据排污许可规定、技术指南要求等内容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最新的方案内容开展监测,并及时将监测信息公开,按时完成与“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网址://wryjc.cnemc.cn/)自行监测数据联网工作。